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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懿德律师
郝懿德律师
天津-天津
主办律师

签订竞业禁止协议但是没有给补偿,员工是否仍须遵守协议?

劳动争议2012-11-16|人阅读

竞业禁止是指公司与员工约定,在员工离职后不得到与公司经营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单位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必须有地域、时间的限制,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并且在竞业禁止期间公司应当给予适当补偿,补偿金额各地标准不一,视具体情况而定。该补偿应在员工离职时支付,如果公司没有支付的,员工也不需要遵守该协议,就可以自由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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