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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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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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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疫情时期如何应对之我见

其它2020-03-19|人阅读

宿迁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 张子瑜律师

现在,2020年3月19日。中国疫情已处于和缓状态,各省援助湖北、武汉的队伍陆续返回,笔者把这称之为后疫情时期。而中国域外的其他国家,抗疫正在进行中。目前,作为中国来说,湖北、武汉等疫情较为严重地区,仍然不能掉以轻心,病例在减少是好事,但是,事情还没有到结束的时候,收尾工作还是要认真地去做。何况,后疫情时期,开工复工等一系列其他社会工作,怎么跟上来,也是个很严肃的话题和工作。中国,及各地区,目前,除了做好现有疫情的处置外,还要防范域外、区外病毒的流入,这些都是客观的,必须面对的。不能因“疫”废“实”(现实的各项日常工作)。通俗地讲,不能因为疫情,而把其他各项工作摆在一边。社会,是个大系统,有它自身内在的运行规律。我们可以因疫情采取暂时的、临时的紧急措施,如封城封村封小区堵路等,但这些措施显然不能长期地施行。如果长时间地运行,对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造成的损害是可以想象的,影响是很大的。在前一时期紧张的防疫抗疫斗争告一段落后,目前,即后疫情时期,我们的工作如何做,值得我们慎重思考。

一、对前期的防疫抗疫工作的回顾与反思。

没有什么事情是十全十美的,总结一下经验与教训是十分必要的。对前期工作中好的措施、方法等,分门别类,收集整理形成文字材料。对没有做到位的,或者不好的方面,也不能回避。有了本次的经验教训,下一次可以做得更好。

二、对本地区疫情的客观审视和判断。

本地区属于疫情严重、不严重、较轻、轻微等哪一种情况,应当进行充分地调研,作出科学、合理、客观的判断。与域外、区外相比,本地区所处位置等,也要一个较为精准的分析。在此基础上,才能为本地区的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前提条件。除了湖北、武汉等疫区外,本地区明显属于低风险地区,完全不用采用湖北、武汉等疫情较为严重地区的封城等措施。做好相应的防控措施即可。如:本地区最终只有十余例疫情。前期,主要是针对湖北、武汉等地来的或回来的人员,进行排查筛查,以及其他防控工作。这项工作,利用大数据、网格化管理等现代化管理平台,各单位各部门有针对性地做,对这十几个病例来源,及疑似人员排查等工作,应当说是完全可控的,也不用投入全社会的力量。所以说,这些工作,应当纳入我们当时的工作中来,尽可能地减少对其他工作的影响。大家把防疫抗疫工作,一是重视起来,二是,针对自身情况,本单位情况,结合防疫抗疫要求,统筹安排来做。大可不必把自身工作放下来,单做防疫抗疫这一项工作。

三、试着把疫情这项工作,列入常规工作的一项来做。

疫情工作,也只是一项工作。不能说,除了疫情工作其他工作就不做了。这个不是科学合理的工作态度。没有这个疫情,还会有其他事情来介入我们的工作中来。所以,整个社会运行规律,不应当有较大的影响。通俗地讲,大家该干啥干啥,只不过,牵连到疫情时,就把疫情的工作,与自己的情况、工作,结合起来,应对而已。如:一个餐馆,在疫情来临时,因为它一下子没有做好疫情防控措施,无法避免疫情,所以,临时需要关闭。如果,它做好了疫情的各项防控措施,则应当及时给予其开门营业。还比如学校、企业等单位,同样地,只要做好了对疫情的防控措施,都可以复工开学。其他行业,同理可证。

四、群众路线的实践运用。

这是我们做工作的法宝之一。我们做各项工作,离不开群众,疫情工作同样如此。前期,对疫情信息的掌握,不能忽视群众的力量。也不能因为部分的工作需要为由,把群众的呼声不当回事。如本次疫情,武汉方面的应对,就对来自医院医生的声音,处置有所不当。先说不会人传人,经过二十天左右的疫情防控的关键期,疫情防不住了,才说会人传人。作为政府或官方部门,不能慎重对待或听取民间的声音,后果很严重。

本地区,处于湖北几百公里外,疫情显然属于较为轻微的。那么,当国家发布疫情时,我们则应当根据本地区的情况,作出相应的对策。国家是针对全国的情况,作出的规定。而我们本地区,则应当结合国家的规定及政策,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作出符合本地实际的规定和政策,不是照搬照抄上级的文件和政策。如本地区,主要是排查筛查自湖北武汉等疫区来的人或回来的人员,则可以启动本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力量,从市到县,到乡镇、村,联动起来,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而不是全市五百多万人都行动起来,甚至于城市封闭小区、企业、商家关停,农村封村封路等,整个社会除了疫情工作,其他社会生产生活都停下,这个代价是超大的。

本地区疫情工作,要依靠群众,从群众中可以随时掌握疫情进展。所以,对来自群众、基层的声音,不是堵,而应畅通渠道,让来自群众中的信息及时反映上来,汇总整理,给我们工作提供帮助。另外,依法依规及时发布信息也很重要。一是发布平台,江苏省在政府网上有专门的疫情专题,还有其他各种渠道。群众,是疫情工作的重要一环。群众,也很关心疫情的情况。群众,想听到看到政府的声音,那么,政府网站,一般是首选的。所以,响应群众的呼声,在政府网站,必须适时、及时发布疫情有关情况。当然,其他平台,也要综合应用,以达到最佳的效果。

五、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的贯彻执行和落实。

疫情工作,应当融合、整合在我们的正常工作中来。疫情工作,大部分是由政府牵头和启动的。我们要建设的是法治政府。因此,做疫情工作,也应当具有法治思维,要依法行政。否则,就容易出问题。如:对武汉8名医生的所谓谣言的“训诫“问题。当地公安派出所,显然没有按照法治的理念来做工作,而是机械地执行上级或领导的旨意,搞出不伦不类的”训诫“来。还有央视对此事的报道,记者仅仅报道公安部门、卫健委的通报,而没有就事实本身深入调查采写报道。导致后来的结果,很尴尬。因为,最高人民法院有法官写了一篇文章,间接地予以否定,提示公安对此事的处理是不当的。而且,官方后来对去世的李文亮也进行了表彰。

六、科学、合理、有序地开展工作。

要相信科学和专业。专门的工作由专门的人来做。比如:医学类的事情,当然,要相信医生。我们政府部门,更多地是要听取专门人士的意见,开展我们的社会管理工作。

要合理地安排各项工作。统筹兼顾,全局与局部,大局与本地,集体与个人等,都要做到合理,当然,合法、合规也是必要的。

要有序地工作。这里的序,是秩序的序。社会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社会运行,有其客观的规律。这些,我们的工作都要遵循。社会秩序不能乱,我们的各项工作不能乱。

所以,面对疫情也好,还是其他公共事件也好,我们的政府工作,显然已经有了一套工作机制,这也是依法建立起来的。就比如消防演习一样,平时都在训练,到时拿出来应战即可。这次是肺炎疫情,那么,假设非洲蝗虫来了,我们怎么应对?最先发生灾害的地区怎么做,还没有发生灾害的地区怎么做,早期怎么做,后期怎么做。社会就象一个大机器,这个机器要正常运转,不能因为某个环节出点小问题,就停下来;即使需要停下,也是小修小停,大修则大停的时间多一些而已,不是一直停的,都要根据实际情况来作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实事求是,同样是我们工作的法宝。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大家也都很熟悉的。

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依法依规做好我们的各项工作,加上唯物辩证法,不论是有疫情还是有其他事情,都可以的。

2020年3月19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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