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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荣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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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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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导致合同无效该如何解决?

工程建设2023-03-31|人阅读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因为一方不具备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建设手续不齐,无法正常施工导致的停工,另一方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建筑工程合同因违法而无效的,又该如何处理?以下案例仅供参考,具体法律事宜请致电详询。

答辩意见书

审判长、审判员:

我公司现针对滨州某某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起诉我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 涉案合同为无效合同。

涉案合同施工方采用的是大型机械及人工施工的方式,不是单纯的劳务分包合同,所以属于分包合同。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建筑工程禁止分包、转包,因此涉案合同因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而属于无效合同。

二、 该工程尚未完工,工程未经验收合格,不符合支付工程款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根据以上规定,建设工程必须经过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方可主张支付工程价款。本案涉案工程并未竣工,更未验收合格,所以尚不符合支付工程款的条件。

三、 该工程的工程量未进行审计及结算,原告不能证明其工程款数额。

四、 合同中并未约定误工费,其主张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

停工是因为甲方不具备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建设手续不齐,无法正常施工导致的。我公司从未阻止过原告撤场,张宝奎一个人也没有能力阻止原告撤场。原告并不能证明撤场时的设备及人员等具体情况,我方不予认可。

五、申请追加涉案工程发包方邹平市某某置业有限公司为本案共同被告。为查明本案涉案工程真实情况,且发包方未支付我公司工程价款,特申请追加某某置业公司为本案共同被告。

答辩人:江苏某某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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