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侯健怀律师
侯健怀律师
安徽-淮南
主办律师

孖劼贩毒、非法持有枪支案成功辩护

刑事辩护2018-04-26|人阅读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案情:

起诉书指控,2013年以来被告人孖劼先后十五次向邬枷蚃、镸嗟莨、狨甪巛、鈤靁厽、镸汆冗、畱氜六人贩卖甲基苯丙胺(冰毒)29.49克;另指控在孖劼住处发现疑似枪支两支,经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均为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均具有致伤力。认定孖劼构成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予以数罪并罚。书面建议法庭对孖劼在八年六个月以上九年六个月以下量刑处罚。

辩护:

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孖劼向他人提供毒品并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构成犯罪,应予处罚。但是被告人向他人提供毒品均为被动行为,很大程度上只是帮助代买,不是以谋取金钱利益为目的。被告人持有的枪支虽鉴定有致伤力,但毕竟只是气动玩具枪,没有携带使用,犯罪情节轻微。案发后被告人孖劼主动供述积极坦白交代,今天当庭认罪,认罪悔罪态度尚好,依法可予从轻处罚。

一、关于贩卖毒品罪:

1、起诉书指控孖劼贩毒的部分事实尚不清楚。

⑴起诉书第一项指控被告人孖劼贩卖给邬枷蚃冰毒48克证据不足。孖劼当庭供述,他是在201112年,通过将他带入毒窝的“露露”认识邬枷蚃的,此后一年多,他曾向邬枷蚃买过少量毒,后来认识“淮南人”后,因淮南价格低,他与吴家祥不再来往,几年后 邬枷蚃找到他要求介绍认识卖毒的“淮南人”,后他与邬枷蚃两人凑钱共同去买过一次,拿毒后两人按出钱分货。孖劼从未贩毒给邬枷蚃。从卷宗证据看,孖劼侦查阶段供述只讲“以前的事记不清了”,四次讯问供述和今天当庭供述一致,没有矛盾。邬枷蚃证言只是侦查终结前,去戒毒所询问他一次,他称“大概”是三年前的事,时间久记不清,讲不清每次具体时间、地点和确切数量,并与孖劼多次供述互相矛盾。除邬枷蚃证言外,其他没有任何此节证据佐证,仅凭邬枷蚃证言这一“孤证”认定,显然证据不足。

2)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孖劼贩卖给镸嗟莨冰毒410克证据不足。孖劼今天当庭供述,2015年他通过大亮认识镸嗟莨,张人住上海不怎么回来,回来带一点冰毒曾叫他去玩过,时间长没有了,就叫孖劼帮他联系购买,共有过三次:第一次孖劼带镸嗟莨到李一矿买了“小兵”300元的,第二次带他在步行街他买人家56百元的,第三次在“朋友”家,镸嗟莨找到那里,马杰和“朋友”一起下的楼,他付朋友200元。这三次都是镸嗟莨与卖货人直接交易,马杰只是帮助联系或者带路,镸嗟莨与孖劼之间并无交易。从证据材料看,孖劼在侦查阶段供述与当庭供述基本一致,庭审供述更为具体。卷中镸嗟莨证言仅仅一次,与孖劼多次供述大相径庭,其证言的虚假性不能排除。除镸嗟莨“孤证”外,没有其他证据佐证,这一指控证据不足,不能认定。

3)、起诉书第三项指控孖劼贩毒给狨甪巛“谋利”300元有误,孖劼当庭供述狨甪巛是付200元。证人狨甪巛讲只买一次毒,数量是0.5克,起诉书认定也是0.5克,因他们都知道市价是300元一克,付200元买0.5克比较符合实际,价是300元一克,付300元只给半克,狨甪巛也不会同意。

4)、起诉书六项指控认定孖劼贩毒谋利累计8300元有违事实。法庭查明孖劼帮助狨甪巛、镸汆冗、畱氜三人代买毒品,均没有直接谋取金钱利益,只是每克扣下23分自用,如果这算是谋利的话,按起诉书认定的三人共1500元,按25%估算利益也只有375元。给鈤靁厽是先垫1000元又打的送到寿县他还贴钱。带领镸嗟莨同去拿毒,孖劼更没有谋利情况。

5)、起诉书指控孖劼贩毒数量为29.49克,辩护人对此不能认同。从现有证据材料看:第一、认定孖劼贩卖毒品给邬枷蚃、镸嗟莨二人证据不实无法认定。第二、孖劼为狨甪巛、鈤靁厽、畱氜、镸汆冗四人代买冰毒指控数量共为6.5克。第三、警方于当晚在宾馆从孖劼身上搜到的2.01克,是孖劼携带吸食的,当场还搜出塑瓶、吸管等吸食工具,当地公安已查证,明确是孖劼自己吸食而不是贩卖,并予行政拘留处罚,不应计入贩卖数额。第四、警方在孖劼住处搜取的2.98克,是马杰供自己吸食所备,没有证据证明其确有贩卖它的行为或目的也不应计入贩毒数额。

毒品犯罪的数量主要根据被告人的口供与同案上、下家的供述互相印证,尚无其他证据佐证的,认定主要犯罪事实的证据有瑕疵的,按法律、司法解释和相关专门会议纪要规定,应当不予认定或者量刑上需要留有余地。

2、关于本案犯罪情节:

从卷宗证据材料和法庭调查情况看,被告人孖劼因自己被“露露” 染毒带入毒坑又被他人得知,才有其他人向他要毒,这主要是欠他钱的鬲鋈(小龙)主动介绍的鈤靁厽、畱氜、镸汆冗、狨甪巛几人,他们均是电话找或者开车到孖劼处,要求提供或带他们去买。孖劼应要求帮忙代买,他供述是到新人类网吧“霞姐”那买,还有就是到李郢孜“小兵”那买,再有就是到步行街朋友那去买。被告的代买行为都是被动的,没有一次是被告主动推销、主动贩卖,对此,本案多名证人均予以证实。

被告人孖劼实际文化程度低,对事物的认知程度不高,这是其涉毒、吸毒、代买毒品谋吸,走向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又因为孖劼没有工作没有正常收入,经济实力比较差,加上自己吸毒,只好在帮助代买时每克扣下一点。他没有出资进货,他也没有直接加价谋利。被告人帮助拿毒的人员只是上述几个人,间隔时间较长,所供数量不多,其社会危害性较小,犯罪情节相对较轻。法庭量刑时应考虑被告人吸食毒品的情节,适当从轻处罚。

二、关于非法持有枪支罪: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孖劼还犯有非法持有枪支罪,辩护人对此不持异议,但认为情节明显轻微。

1、被告人非法持有的虽经技术鉴定具备杀伤力,认定为枪支,但毕竟只是气动玩具枪,枪体大体是塑料制品,枪管是气筒做的,杀伤力很弱,尚不能致人伤害、死亡。孖劼非法持有的行为,虽然违反了国家禁止性规定,但鉴于持有的是形状玩具形的枪支,主观恶性不大。

2、被告人的枪支,只有一支在河里打鱼试过一次,另一支案发时因没有配件还未装配成型,被告人收藏玩具枪行为时间短暂,从未携带使用过,对公共安全未构成威胁。

3、枪支是被告人孖劼的朋友从网上买来送给他的,被告人是个无知青年,他是因为好奇好玩而私藏玩具枪,主观也没有其他犯罪意图,不具有罪犯的人身危险性。被告人持有枪支的行为虽然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的危害,但此危害性相对较小,犯罪情节轻微,法庭量刑时,应予区别对待。

三、关于被告人认罪悔罪:

被告人孖劼出生单亲家庭,自幼与母亲相依为命,特定生长环境造就他性格内向,一贯表现温和,没有违法犯罪先例。由于文化水平不高,法制观念淡薄,被他人诱惑,陷入毒坑,一步一步走上了犯罪道路,非常令人遗憾。但案发后,被告人孖劼能如实坦白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证实了本案的重要情节,今天他当庭认罪,表示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其认罪悔罪的态度也是好的。

为此,辩护人建议法庭对被告人孖劼予以从轻处罚。

法院判决:

以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孖劼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

被告人孖劼不服上诉。

二审维持原判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