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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小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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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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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设备买卖)居间合同

其他2011-11-30|人阅读

(机器设备买卖)居间合同

甲方(委托人):

联系地址: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甲乙双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上,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出售甲方所有的机器设备(设备名称: 具体型号: 生产厂家: 单价: 数量: 总价: )(以下简称该设备)向甲方提供需要该设备的公司的重要信息,最终促成甲方出售该设备,此时称居间成功,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2、解释:所谓“居间成功”是指该设备在买方控制范围之内。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如实报告有关居间合同的事项。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有关居间合同的事项的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并承诺向乙方提供资料真实可靠。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 万元(小写: )。

  2、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元(小写: ),尾款待居间成功后3日内支付。

  3、如乙方居间不成功,乙方应将居间报酬退还甲方。

  4、乙方在甲方将前述款项存入或转入以乙方名义开设的账户或接受甲方支付现金后,应当为甲方出具收条;乙方居间成功,双方约定该收条作废。

  五、居间报酬的承担

居间报酬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所支出的费用。乙方居间不成功,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六、诚信原则

  1、如果甲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出售该设备,没有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应再与买方进行协商并签订该设备转让协议,否则乙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

七、违约责任

1、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除应赔偿守约方 万元(小写: ),还应承担守约方因实现权利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八、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九、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或盖章生效后,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十、争议解决方式

  如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

  十二、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友情提醒:(请逐页签字或盖章或盖骑缝章)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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