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事故应该如何赔偿
发生事故伤害后,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下来后再申请工伤鉴定,最后才能计算赔偿额。赔偿额是根据以下项目计算出来的: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4.康复治疗费。
5.辅助器具费。
6.停工留薪期工资。
7.生活护理费。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9.伤残津贴。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1.丧葬补助金。
12.供养亲属抚恤金。
1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计算出赔偿额之后,如果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二、工伤事故赔偿时限是多长时间工伤赔偿时限: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在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时去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而获得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鉴定结论后可以及时去申请工伤赔偿,没有时间限制。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三、工伤事故责任怎样认定
工伤事故中,一般只有交通事故需要划分责任,该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分划分的。而工伤认定的责任则是由社保行政部门来承担的,职工或者单位需要及时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3.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