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法院诉讼缴费速算表
(一)、财产案件计算标准
财产案件受理费速算表 | |||
级数 | 诉讼标的价额或金额 | 案件受理费收费率 | 分级增加数 |
1 | 不超过一万元的 | 50元/件 | 0 |
2 | 超过一万元至十万元的 | 0.025 | -200 |
3 | 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 | 0.02 | 300 |
4 | 超过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 | 0.015 | 1300 |
5 | 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 | 0.01 | 3800 |
6 | 超过一百万元至二百万元的 | 0.009 | 4800 |
7 | 超过二百万元至五百万元的 | 0.008 | 6800 |
8 | 超过五百万元至一千万元的 | 0.007 | 11800 |
9 | 超过一千万元至二千万元的 | 0.006 | 21800 |
10 | 超过二千万元以上的 | 0.005 | 41800 |
案件受理费=诉讼标的价额或金额×本级收费率+分级增加数 |
(二)、部分非财产案件计算标准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等,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的,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不另行交纳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说明:
1、 该速算表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的相关诉讼收费,读者可以根据该表格计算相关诉讼费用(该计算表系最新标准,失效期需要读者自行检索)
2、 速算表整理人:海南法立信律师事务所 陈友峰律师,联系方式:13876002038,整理于:2012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