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包荣辉律师
包荣辉律师
浙江-台州
主办律师

哑女离婚

离婚2014-03-16|人阅读
初夏的下午,天气闷热而潮湿,眼看是要下雨,这个时间闲了,我在办公室喝茶,一边浏览着网上的新闻。 门框上突然传来“咚咚”的敲击声,我抬头一看:门是开着的,门外站着一男一女,年纪50多岁,一身农民打扮,脸上带着微笑,我的经验是来咨询法律问题的,便也微笑着说:请进!嗯,知道进来敲门,虽然门是开着的,虽然是农民打扮,还是比较懂礼貌的,我感到心情不错。 进来的是三个人,还有一个20多岁的女子,由于天阴沉着看不清,看样子应该是一对父母带着女儿, 应该是帮女儿咨询婚姻上的事情。我的判断没错,男的开口问起女儿离婚的事情,说是女儿嫁到三门的乡下,和丈夫感情有了问题,已经分居多时了,想离婚。我开始按部就班的询问婚姻情况:有两个孩子,一个男孩一个女孩;没有共同财产,也没有共同债务;已分居一年多。 对于这样简单的离婚案子,往往就是走个程序,法律上虽然规定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是”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但感情这个东西过于抽象,所以这个所谓的标准也是很难掌握的,法院在受理这样的离婚案子时形成了不成文的规则:第一次起诉另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就判决不准离,第二次再起诉的,一般就准了。我把情况向那个父亲说了,他说女儿是个聋哑人,我吃了一惊,转头看那年轻女子,她竟然微笑着向我点点头,我问她父亲:能够交流吗?他说可以的,她上过聋哑学校,会写字。我从哑女的眼神和微笑中感觉她的智力应该不存在问题,便试着拿来笔和纸和她交流,她看着我在纸上提的问题后仔细考虑了一下,便持笔在纸上回答,语句虽然不是很畅通,但意思表达还算清楚。 我接下了这个案子,她父亲一再叮嘱我最好的结果是两个孩子都让男方带,这样女儿再嫁人就可以少些负担。案子在乡下的小法庭受理,很快到了开庭的日子,照例开庭前法官先调解,我先探了探对方的口风:还好,对方想要两个孩子,但要求女方出抚养费,双方谈不拢,开始开庭。 开庭的时候哑女坐在我身边,法官问话我都是用笔和纸和哑女交流再由我回答,不知道为什么哑女在法庭上交流比较困难,我耐心地用笔变换着表达的方式尽量让哑女理解问题的重点,哑女虽然很认真,但交流起来还是比较困难。 庭审很快结束了,争议还是在抚养费上,对方表示:如果女方不出抚养费就不离,我的诉点是哑女缺乏劳动能力和抚养能力,法庭最终判不准离,庭审结束。 晚上我在家登陆QQ时信息闪烁,是有人加我好友,因为很多是咨询的人请求加,所以我也没有在意,加进来之后发现,原来是哑女,她开始发了几个表示问好的表情,接下去询问下次什么时候再起诉。我发觉我是有点疏忽了,忘记了开庭的情况除了我在纸上所表达的哑女是不感知其他情况的,于是我开始敲击着键盘告诉他法官判决的结果,同时我问她:两个孩子谁听话一些?她的回答出人意料:她说她喜欢女儿,希望女儿能够判给她。我愕然!这下恍然大悟,我一直再犯一个大错误! 我一直以为哑女的父亲就是哑女的代言人,而忽视了哑女会有自己的想法!我忘记了哑女是个聋哑人,在她父亲违背她的意志要求我将她的两个孩子抚养权推向男方时在一边哑女微笑的脸!甚至她不知道她的父亲在和律师说什么!我竟然忘记了征求哑女的意思!我感觉我差点犯了个极大的错误,庆幸开庭那天没有调解成功,否则哑女的权利将如何保障?当我告诉哑女,告诉她父亲的意思时,哑女开始着急,语无伦次地表达着她的急切和惶恐。 第二天我打了电话给哑女的父亲,告诉了他哑女要求女儿随她一起生活的意思,哑女的父亲不以为然,说不用听哑女的,做父母的都是为她好。我郑重的告诉他:我是你女儿的委托代理人,我有义务尊重你女儿的意见,希望你们也尊重女儿的意见,作为受托人,我希望你们能有一个一致的意见给我! 哑女的微笑给我印象很深,我不知道第二次起诉时哑女和她的父母是否会有一致的意见,但我觉得,如果女孩判给哑女,哑女的微笑会更灿烂,因为那是一种对天性母爱的满足。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