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黄静律师
黄静律师
四川-成都
主办律师

一方在国外不回来,一方在国内,要离婚怎么办?

离婚2014-10-29|人阅读

今天遇到一个咨询:夫妻双方在国内结婚,后来男方出国发展,已经3年没有,并决定定居国外。男女双方同意离婚,但是男方不愿意回国,嫌麻烦不愿配合办理各种手续。女方应该怎么办?

遇到这种情况,只能通过诉讼途径来解除婚姻关系。

一、男方也同意离婚

在上述案件中,如果男女双方已经达成离婚的一致意见,那么男方可以委托国内的朋友或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向女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在这个过程中需填写固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并且写好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需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当然,女方也可以向其所在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可在诉状上写明双方已经基本就离婚问题协商一致的事实,以求得法院及早开庭,迅速、快捷地解决。 二、男方不同意离婚。 在男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女方要想达成离婚的目的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女方需要向法院提交结婚证、原告身份证、对方国外的住址以及其他相关证据。法院审查立案后,一般会询问原告是否能与被告达成协议事宜。如果能够,那么事情就会简单很多,如上述一中的情形解决;如果不能够达成协议或者被告杳无音信,法院会一级级将诉讼文书转交外交部,通过外交途径方式送达。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其一:男方收到法院传票后,作出答辩,法院择日开庭,裁决是否判离;其二:如果通过外交途径仍不能送达,对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被告,法院经用公告方式送达诉状或传唤,公告期满不应诉,法院缺席判决后,仍应将裁判文书公告送达。自公告送达裁判文书满6个月的次日起,经过30日的上诉期当事人没有上诉的,一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通常,如果是缺席判决,法院一般仅就人身关系作出裁决,而对于财产部分,一般不予处理。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