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多少?
日期: 2018-04-16 16:32:00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月标准,我市县(市、区)现行低保标准分别是:城区(张湾、茅箭、十堰经济开发区、武当山特区)标准600元/月。丹江口市、郧阳区、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统一标准500元/月。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年标准,目前我市县(市、区)现行低保标准分别是:城区标准(张湾、茅箭、白浪、武当山)4500年/元,其他(丹江口市、郧阳区、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统一标准3840元/年。
十堰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shiyan.gov.cn/ztzl/msrd/mzl/201804/t20180416_136485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