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李熊律师
李熊律师
湖北-十堰
主任律师

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涉及违法,“禁区”莫闯!

其它2022-08-11|人阅读

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涉及违法,“禁区”莫闯!

一、瞒报行程,一男子被拘留:刘某通过防疫检查站时,通过向检查人员提供其未到过风险地区的手机号码,隐瞒其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行程,工作人员发现后报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二、逃避核酸检测,八人被立案:公安局接到疾控中心通报,称部分居民未按照上级核酸检测规定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经筛查后发现,徐某、王某、张某等八人未按照核酸检测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检测,给全市居民带来了健康隐患。经讯问,徐某等八人在明知不做核酸检测会给周围不特定人群带来感染风险的前提下,还逃避全员核酸检测,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八人被立案侦查,等待法院判决。

三、编造涉疫虚假信息,一女子被判刑。2021年9月13日,丁某为报复其男友李某,在湖北省仙桃市打电话至广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谎称是某医院护士,说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李某私自离开医院,乘坐高铁前往广州。公安部门接警后,迅速启动疫情防控紧急应对措施。后经核实,李某全部情况均系丁某编造。广州白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丁某在疫情防控期间,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构成编造虚假信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

四、有情况不报备,一人被立案:夏某某系外地来长沙人员,其在明知与广州一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的情况下,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备,并多次出入公共场所,造成新冠肺炎病毒传播风险。3月17日,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法对夏某某(男,54岁,江西省南昌市人)立案侦查。

李熊律师提醒广大村民,自觉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隐瞒行程等行为给社会面的疫情防控带来新风险。主动配合开展来(返)报备、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对不主动报备、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引起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风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李熊律师
您可以咨询李熊律师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