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文件
潭经信发〔2011〕17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湘潭市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局,各重点工业园区产业发展局,各有关企业:
为促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加速推进我市新型工业化。现就2011年度湘潭市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1、“3+3”产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支持新能源、先进装备、电子信息等三大领域项目,传统优势产业重点支持精品钢材及深加工、汽车及零部件、食品等三大领域项目);
2、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3、节能改造(节能技术改造、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4、其他产业优化升级项目;
二、申报要求
1、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在相关部门办理了项目立项、审核、备案等手续。
2、项目必须有具体的实施内容、明确的建设目标和可行的实施方案。
3、项目必须有明确的、具有相应能力的项目实施承担单位和明确的项目负责人。
三、申报程序
申报项目原则上在“四千工程”项目库范围内选定。
1、各县(市)区(园区)项目由经信局(产业发展局)推荐填写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上报市经信委。
2、中央、省、市属大中型企业直接填写项目申请表上报市经信委。
3、各类项目经市经信委初审后,再按要求上报相关资料(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申报时间
2011年6月21日至7月5日。
附件:1、湘潭市2011年度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申报指南 2、湘潭市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申请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