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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邹城违法占用耕地案胜诉!

行政复议2017-04-11|人阅读

山东邹城违法占用耕地案

【简要案情】

山东省邹城市XX村郭先生、孙先生等23位村民承包的耕地被当地镇政府以招商引资为名,配合山东某木塑公司、济宁某复合材料公司非法强占施工。

2012年326日两公司对23户村民承包的耕地进行挖掘破坏,23户得知情况后,决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护自己承包的耕地,与施工人员发生了语言冲突。镇政府得知情况后,派遣了镇政府有关人员和其他政府司法人员200余人,出动了5辆警车,到达现场,与村民发生肢体冲突,造成几位村民受伤,虽然村民极力反对并依法抗议这种违法占地、施工行为,但结果承包的耕地还是被强行占用。

【律师说法】

案件发生后,郭先生、孙先生等23位村民委托新翰律师事务所王春刚、李春兰律师代理该违法占地纠纷。经过律师多方努力,违法占地行为最终被查处。2012919日邹城市国土资源局对两公司的违法占地行为予以确认,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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