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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用福律师
屈用福律师
云南-玉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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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借款担保书

债权债务2011-05-19|人阅读

个人借款担保书

致出借人:

担保人:姓名 , 年 月 日 生, 族,住址

身份证号码:

因借款人 向出借人 借款人民币 元,担保人 特此自愿为借款人提供担保。

一、担保事项:借款人 向出借人 借款人民币 元。借期为 年;利息计算按照还款时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二、担保期限:借款到期后二年。即自 年月 日至 日。

三、担保方式:担保人于借款发生之日起,将自己拥有产权的位于贵阳市 号别墅一幢,交给出借人 质押,并将该房产的有关能全力证书及文件提交给出借人

四、担保人承诺:

1、担保人将督促借款人按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到期借款人没有归还借款,或没有完全归还借款,担保人即对借款人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2、在借款本息没有完全偿还情况下,出借人有权处置质押物以实现自己的债权。

五、本担保自担保书签署之日起生效。

六、本担保已经得到出借人的认可。本担保书一式二份,担保人持一份,出借人持一份。

特此担保

担保人:

0一一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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