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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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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
高级合伙人律师

满足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什么

婚姻家庭2023-11-06|人阅读

  一、满足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什么

  满足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有明确的被告以及具体的诉讼请求与事实根据;属于受诉法院管辖范围。

  1.原告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

  2.提起离婚诉讼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

  3.原告要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4.原告需要提交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

  5.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

  6.递交证明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7.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限制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限制条件有: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三、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

  1.原告准备起诉状并收集相关材料,到法院提起诉讼;

  2.法院受理后,送达诉讼文书,通知双方到庭;

  3.法院开庭审理时先行调解;

  4.调解不成的,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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