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正确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办理手续如下:
1.劳动者提出辞职申请,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上级批准,然后安排工作交接;
3.涉及保险的,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人力资源部安排工资结算;
4.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劳动者开具证明,至此,离职手续宣告完成。
二、劳动合同解除后应该怎么结算工资
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和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天数来结算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来支付,并且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应当要一次性结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
劳动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
1.劳动合同期满;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除此之外还包括单方面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