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职守罪——副局长申诉案,成功辩护改判无罪且恢复公职
这是2015-2016年间代理的一起申诉改判无罪的刑事案件。
原一、二审判决认定:蒋某某在2011到2012年任东营市东营区某局副局长期间,其在分管该市申报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材料工作中,在分管受理、初审、初验项目材料时,没有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使得MD公司的虚假材料进入了申报和验收程序,并最终通过了市商务局的验收和财政局的审核,分两笔从财政部门骗取了国家66万元的财政补贴,从而以玩忽职守罪对其认定判刑。
而事实是蒋先生在本案中确有冤情。二审生效蒋先生被开除公职后,其为了申诉准备材料多方奔走。
接受委托后,安排团队详细分析案情,迅速查明J先生蒙冤的真实案情:MD公司进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并最终获得财政补贴,从最初的企业资格确认,到验收工程,到拨付资金,与申诉人没有直接的关系,而是由其上级单位也即市局对口科室的甲科长一手操作而成。也就是说,财政部门向该公司发放这66万元的补贴,并非申诉人作为副局长签字批准受理和初验造成,而是由真正批准权限的市局某科长造成。查明案情后,邢波律师从证据之间的矛盾和一、二审的审理过程违反法定程序等角度为入手点,历经一年多艰辛申诉,终于帮助蒋先生赢来再审和改判的圆满结局。
目前,蒋先生已恢复公职身份并在原单位愉快地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