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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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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焦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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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追尾后如何处理赔偿

其它2023-02-11|人阅读

  一、对方追尾后如何处理赔偿

  对方追尾后的处理赔偿是:

  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4.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二、交通事故人身赔偿应当包括?

  交通事故人身赔偿应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导致伤残的,还需要加上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用、护理费用;导致死亡的,不再有残疾赔偿金、康复费用,其他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进行赔偿,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民事诉讼时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起算。如果受害人向侵权者主张权利,则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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