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阮叶兰律师
阮叶兰律师
湖南-长沙
主办律师

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2010-2011)

其他2011-05-31|人阅读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5084.21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4910.00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0828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4021

3、职工月平均工资 2167.3

4、国有各行各业的平均收入

农、林、牧、渔业 15922

采矿业 22846

制造业 24918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 32042

建筑业 2158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9890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37115

批发和零售业 25575

住宿和餐饮业 17531

金融业 46127

房地产业 2553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3317

科研、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3334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1945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23016

教育 29476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34063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1353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28314

5 住宿费;一般地区40/·

县级及县级以下地区30/·

伙食补助费:省内12/·

外省15/·

经济特区 20/·

说明:1、以上第1—4项依据湖南省统计局提供的二00九年统计数据,第5项按省财政厅颁布的《湖南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湘财[96]行字第136号)的标准执行。2、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参照第1项计算。3、被扶养人生活费参照第2项计算。4、丧葬费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13004元)。5、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其误工费参照第4项计算。6、凡2010101日起在我省境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进行损害赔偿调解时,均参照上述标准执行。(以上依据湘公管[2010]169号文件)

(交警部门调解时往往按上一年年报数据执行标准略低,诉讼中可依据司法解释之规定来进行计算,即在2011年元月份起的诉讼中可按新的统计数据进行计算。)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