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新三板”?
2006年1月23日,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这就是所谓的“新三板”,是专门为国家级科技园区非上市高科技公司提供的代办股份转让平台。由中国证监会、国家科技部发起、组织、设立。
企业进入“新三板”市场的好处?
(一)便利融资:有利于完善公司的资本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发展。公司挂牌后可实施定向增发股份,也可提高公司信用等级。
(二)股份转让:股东股份可以合法转让,提高股权流动性。
(三)转板上市:转板机制一旦确定,公司可优先享受“绿色通道”;在转板制度推出之前,挂牌公司进入主板,按主板要求的条件和程序来进行。在不违背有关规则的情况下,挂牌公司在时间、条件方面会得到照顾。
(四)公司发展:有利于完善公司的资本结构,促进公司规范发展;建立符合要求的治理结构和信息披露制度,逐步规范公司运作,加强内部管理、风险控制,这为公司吸引外部资金、增资扩股、兼并收购等资本运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促进公司发展。
律师的工作内容:
在挂牌过程中出具法律意见,参与尽职调查。具体工作内容为:(1)协助企业设计其改制方案; (2)审查并确认其改制方案的合法性; (3)协助企业起草股份企业设立的发起人协议; (4)协助企业起草股份企业章程草案及相关配套文件; (5)出席股份企业创立大会,并出具见证意见; (6)审查股份企业之发起人的主体资格条件; (7)审查股份企业之重大合同及债权债务关系; (8)审查股份企业与其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协助设计关联关系的处置方案; (9)协助起草与股份企业设立有关的关联交易协议; (10)审查股份企业的土地使用情况,协助规范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协助审查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1)协助起草有关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12)审查股份企业的注册商标等无形资产情况; (13)协助起草有关无形财产专有权、使用权处置协议; (14)协助起草股份企业与关联企业之生产经营性综合服务协议; (15)协助起草股份企业与关联企业之生活服务性综合服务协议; (16)企业委托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