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异地诉讼离婚,异地离婚的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所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待人民法院立案之后并且送达传票之后,按照传票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时出庭,经开庭审理之后由人民法院判决是否准许离婚,若是协议离婚只能去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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