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西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办公室
【颁布时间】2013-07-24
【法规全文】2013年广西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公安厅桂公通〔2013〕201号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县级市、市辖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宁铁两级法院、检察院,北海海事法院:
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顺利实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和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自治区统计局提 供的2012年度有关统计数据,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自2013年7月1日起参照实施。
抄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领导及有关部门。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领导及有关部门。
自治区公安厅领导、厅属各单位,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办公室 2013年7月15日印发
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根据2012年度统计数据制定)
2013年广西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序号 |
项 目 |
标准(元) |
备注 |
1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21243 | 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査总队提供的2012年度统计数据 |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
6008 | ||
2 |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
14244 | |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
4878 | ||
3 |
职工月平均工资 |
3135 | 自 治 区 统 计 局 提 供 |
4 | 分 行 业 城 镇 单 位 在 职 工 年 平 均 工 资 | 农、林、牧、渔业 | 20534 |
釆矿业 | 35303 | ||
制造业 | 33611 | ||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48416 | ||
建筑业 | 38437 | ||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 | 44135 | ||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 46477 | ||
批发和零售业 | 33608 | ||
住宿和餐饮业 | 24853 | ||
金融业 | 76679 | ||
房地产业 | 32249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28530 | ||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 | 41050 |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26520 | ||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 28938 | ||
教育 | 35656 | ||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 43721 | ||
文艺、体育和娱乐业 | 37270 | ||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 373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