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离婚后,如果女方希望更改孩子的姓氏,但男方不同意,那么女方是无法单方面更改孩子姓氏的。
2.即使已经更改,男方仍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变更。
3.孩子姓名的变更需要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如果孩子已经年满十八周岁,那么他们有权自主决定随父姓或母姓。
二、离婚协商与诉讼当夫妻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时,通常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
1.夫妻一方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那么应当准予离婚。
三、女方离婚诉求处理如果女方想要离婚而男方不同意,女方可以选择起诉离婚或者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
1.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4)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5)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6)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离婚后孩子姓氏变更和离婚诉求处理,法律只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方式,沟通和协商同样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