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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大元律师
孙大元律师
山东-东营
主办律师

母亲去世,父亲再婚,我和妹妹还有继承权吗?

继承2009-04-02|人阅读
律师您好: 我母亲01年因病去世,生前与父亲共有住房一套,(单位公房,已出售给个人,但未办理房产证,只能在单位内部间交易)(我与妹妹当时都已各自成家,在外居住)03年父亲再婚,女方带一25岁女孩(未婚)随他们共同生活.今年初父亲查出患有癌症.手术后效果不佳.(患病期间我与妹妹都进到了照顾的义务,因其有医疗保险和稳定较高的退休金,事先与他商议并经其同意,治疗费由父亲自己垫付,不在医疗费范畴内的其他花消由我和妹妹承担,并已履行)现父亲病重,以我们没给"养老费""治疗费"为由,要立遗嘱把房产及存款都留给继母及其女儿(其女儿是做导游的,在我父亲住院期间曾探视过两次). 我提出放弃继承他的那份,我和妹妹只继承我母亲的那份,他却说他自己是第一继承人,没我们的份.因其病重,我们都没再提这事. 请问; 1他这样的遗嘱有效吗? 2父亲过世后,面对那样的遗嘱,我和妹妹可以要求继承或分割我母亲的那份房产吗?如能继承,我和妹妹占多少? 3如果没遗嘱,该房产如何处置? 律师解答: 1.你父亲的遗嘱部分有效。即属于他个人的财产部分所做的处理有效,而对于你母亲的遗产他的遗嘱处理是无效的。 2.对于你母亲的遗产,你父亲、你、你妹妹都有继承权。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你和你妹妹应当各占1/3。 3.该房产应当先分出一半作为你父亲的个人财产,另一半由你父亲、你、你妹妹三人继承。即该房产应当有2/3属于你父亲的份额,你和你妹妹共占1/3。你父亲的这部分财产如果没有遗嘱,应当由你、你妹妹、你继母来继承分割。 山东天地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孙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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