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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秋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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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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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指南

刑事辩护2012-11-07|人阅读

一、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具备哪些条件?

1、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时被告人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二、 何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一并提起。逾期不得再提起,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三、 原告应提供哪些材料?

1、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2、遭受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证据;

3、其他证据。

四、 提交的诉讼材料应该符合什么要求?

原告提交的所有诉讼材料一律用A4210*297毫米)纸,不足A4规格的诉讼材料必须用A4纸粘贴;证据材料应装订成册,制作清单,注明提交人。

五、 能否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

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但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写具体委托事项。个人委托的,由个人签名;单位委托的,由单位法定代理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盖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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