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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伟律师
张伟律师
江苏-南京
主办律师

哪些项目不授予专利权?

专利法2007-01-19|人阅读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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