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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旭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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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待律师

其他2011-08-13|人阅读
善待律师
廖旭东(广东帅毅律师事务所律师)
在当今的中国,律师的地位不是很高,律师只是法律服务者,律师的执业过程中,常常受到某些机关,某些人员的刁难,律师受气,是家常便饭。于是,善待律师的呼声,日益强烈。
善待律师,并不是要求将律师视为座上宾,也不是要求提升律师的薪水,其实,只是要求相关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保障法律所赋予律师的执业权益。
为什么要善待律师呢?中国律师观察网主任赵国君在2007年接受《法制日报》记者专访时说:一是,它的发展历史非常之短。1979年虽然号称恢复律师制度,但律师得到真正的发展却是在1992年邓小平南巡之后,随着市场的开放,律师业开始飞速发展起来,从1992年至今也只不过短短的15年时间,我们不能苛求仅仅15年的律师发展就能达到理想状态。
  另一方面,我们欣喜地发现,律师的队伍在不断壮大,律师的知识结构也越来越高,律师对社会的影响也日益深刻。暂且不说那些慷慨激昂的诉讼律师,大量的非诉律师更多地承担了咨询师、顾问的角色,他们在现代的市场经济生活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从诉讼角度来说,这么多年来,刑事辩护律师通过许多现行的诉讼行为,极大程度地推动了现行的立法改革,包括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新刑法的制定等重大立法事件,律师的推动作用不可小觑。在这场伟大的社会转型过程中,中国律师正在广泛地发挥着影响。
2002年,《善待律师就是善待你自己》一文在在中国律师网发表,文章的作者强调:本来律师和公检法一样都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为了法律的正确执行,为了社会的长治久安,只是侧重点不同而已。律师侧重保护的是个体的合法权益,事实上公众利益和个人利益是对立统一关系,是相互依存相辅相承的,毕竟社会是由一个个个体组成的,如果个体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公众的利益就无从谈起,如果今天他的权益受到了他人或国家机关的侵害得不到救济,说不定明天倒霉的就是你,在通常情况下个体相对于强大的国家机关总是弱小的,权利极易受到侵害,如果没有精通法律的律师们来明辨是非据理力争与公权机关抗辩限制权力的滥用,我想法律就不可能得到正确执行(因为当权的者的良知总是靠不住的靠得住的只有严格的约束制度)那么人们就会在权治的阴影下惶惶不可终日。
很多官员在位时从来也没重视过律师,有的可能还粗暴地拒绝过律师训斥过律师根本没把律师工作当回事,可当他们东窗事发身陷囹时却无一例外地不求助于律师。
 或许今天你正用一种冷漠或鄙视的心态来面对眼前的律师或许你刚刚态度粗暴地拒绝了律师,可我要奉劝大家的是,要尊重和善待律师,说不定你明天就需要律师的帮助。
近日,在广西北海,律师会见受阻,并被要求反复安检,律师的人身也受到不法侵害,全国律协对此已表示严重关切,要求北海市司法机关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律师人身安全,并切实维护律师会见、调查取证和阅卷等合法执业权利。笔者相信:善待律师是法治文明的进步.随着中国法治的进展,律师在中国一定会受到善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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