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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的犯罪构成要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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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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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盗窃罪的犯罪构成要素是什么

  1.客体要件: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二、如何确定盗窃罪的数额认定标准的具体标准

  法律快车提醒您,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三、盗窃罪的犯罪证据有哪些

  1.主体证据,盗窃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份证明;

  2.行为证据,应当包括被害人对被盗物品在具体时间、地点和位置的特征的陈述;知情人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秘密盗窃实施盗窃的证词;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实施盗窃时佩戴的手套、鞋子、犯罪工具、赃款、赃物等物证的实物和照片,以及相关物证和痕迹检验报告;

  3.结果证据,应当包括被害人对盗窃的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盗窃物品的供述、证人对盗窃物品的证言、有关部门对盗窃物品的证明等;

  4.主观证据,应当包括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占有、使用、出售、出租、出借赃款、赃物的证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盗窃事实的供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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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庆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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