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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丹律师
朱丹律师
湖南-长沙
主办律师

在某电台的交通法律讲座1

其他2010-11-25|人阅读

问题1

什么是交通事故?

答:交通事故不是简单的“撞车事件”,而是在法律上有特殊的含义。打个比方:在汽车销售公司里,一名顾客被另一名试车的顾客给撞倒了,算不算交通事故?在秋收的时候,一个农民让收割机给撞上了,算不算交通事故?一个公民在邻居家院子里串门时被邻居的摩托车给撞了,算不算交通事故?停车场里倒车撞了人,算不算交通事故?

法律上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交通事故”的定义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其中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问题2

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选择私了还是公了?

答:如果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仅限无人身伤亡的),车主有两种方式解决:第一、双方协商解决;第二、由交警部门处理。选择哪种方法来解决的依据在于判断己方责任的大小,如果自身是全责的话,尽量私下解决。

问题3

介绍几种常见交通事故的辨责认定

(一)直道行驶中发生的事故

1、追尾前车,后车全责;

2、变道不让车者,全责;

3、在特殊的无中线道路(障碍车道、下坡、环山路),先入原则;

4、前车正在超车,后车又超车的,后车全责;

5、前车正在会车或有可能会车的,后车超车,后车全责;

6、路口、窄桥、陡坡、弯道、隧道中超车,负全责;

7、右侧超车者,负全责;

8、掉头(无论是否允许)不让行者,负全责;

9、进入公交车道与大巴发生碰撞者,负全责;

10、逆行或逆向进入单行道的,负全责;

11、未按导向车道或指示牌形式的,负全责。

(二)一般路口行车发生的事故

1、绿灯车道有优先通过权;

2、双绿灯,左转让直行。

(三)无红绿灯路口行车发生的事故

1、支线不让干线的,负全责;

2、两车垂直方向对行,直行车让右方来车;

3、两车相对而行,优先权为直行高于左转高于右转;

4、环岛路口,已进入环岛线的车有优先通行权。

(四)例外

1、无论发生任何情况,以交警现场指挥为最高原则;

2、对方闯红灯、酒驾、吸毒、无牌、无证或无保险标志的,无论我方是否有其他违法行为,均负全责。同时,上述情况也不允许双方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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