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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维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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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庆
主办律师

致创业城物业的公开信

其他2013-12-21|人阅读

致创业城物业的公开信

尊敬的物业领导与辛勤的物业员工:

您好!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1126以来,先后有三户老会战的窗户被砸,物业自认所为。我们知道,这种行径只是物业中的一个或者几个人所为,绝不代表物业公司的绝大多数,因此,下文中所谈,业主所提物业一词,也是针对这极少数人。

27日,业主代表与物业及油田信访协调,物业承诺协调期间不会有其他行动。但是,承诺的话音不到一天,强拆的告示又至,矛盾再次加剧,陡然被激化。被逼无奈,老会战与业主代表只能再次被迫走上上访之路。

创业城的老会战与业主为何上访?

一是房屋设计缺陷:设备阳台存在安全隐患,住户以联名信主动反映给物业无效;

二是上冻前不封闭就会影响入住,封闭后,物业未予协商,派人打砸了三户一楼窗户;

三是事件发生后,业主找到物业公司,答复为不配合、不道歉、不赔偿,但承诺协商期间保持稳定,不到一天,承诺被践踏;

四是如果这个缺陷问题不解决,隐患会越来越大。今天被拆,明天还要安装窗户。矛盾依然会持续。

五是本次上访要求:

严惩肇事者、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保证不再发生此类情况;

安装窗户的手续需要规划、设计部门等,油田公司作为建设开发单位尤其是作为老会战与业主的娘家,应当积极帮助解决,故恳请油田领导予以协调解决。

针对物业在协商中的理由,业主们认为,有必要给予公开回答:

1、业主违法在先?

从法律的角度看,认定业主是否违法应当通过以下环节:法律界定(法律依据)——执法监管——行政机关认定——行政机关处罚决定——行政机关或法院执行令执行。

界定是在一定位阶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作出权威的定义阐释,揭示其构成要件。《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注:上述行为指的的是违反法律与法规层级的行为,也就是说部门规章以下层级的规范性文件不在此列),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也就是说,创业城业主违法界定的法律位阶至少是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以上的规范性文件。物业还有一个托词就是业主签署了临时规约的文件,声称业主签字就应当如何如何。《物权法》:第七十六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物业拿出的临时规约一未经全体业主同意,二未向业主明示(只是在业主领取收房时作为收房手续)三明显在设备阳台等问题上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因而,业主签署的,物业作为法律依据的这份材料,是完全站不住脚的。如果物业继续以此相威胁,业主就可更改这份规约。

监管是行政机关的有关部门对整个建设过程的全方位渗透,规范、协调建设行为。

认定是行政机关的有关部门对是否在法律上属于违法搭建的裁量。只有经过认定才能最终确定业主是否属于违法安装窗户,是实质违建还是程序违建,从而直接决定了应否处罚以及该苛以何种处罚。

处罚是行政机关有关部门对实体与程序都存在违法的搭建行为进行行政处理的过程。

首先,从法律规定看,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无偿拆除的前提,是认定违法的法律依据,不能以其昏昏,使人昭昭,自己都说不明白,凭什么说业主违法?在这个问题上,物业才是专家,业主只是普通老百姓,现在老百姓只好自己找法律依据完全是赶鸭子上炕--被逼无奈。

其次,在法律依据的基础上,由法律授权的机关才能进行界定。比如说没有施工许可证,或者没有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证,甚至没有房产权,没有登记?请物业抬头看看天,天到现在还没有房产登记证,也没有土地使用权证,还没有建设用地的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证,更没有施工许可证,难道能说天的存在就是违法的?请物业的人你再看看人民大会堂。首都的人民大会堂直到200558日才终于光荣领取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但是它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仍然没有,房产权证仍然没有。根据房产登记办法,初始登记,必须要有规划许可,必须要有施工许可,必须要有用地许可,必须要有立项许可,这四个许可,缺一不可。如果是住宅登记,还需要房地产开发资质,才能办到产权证。按照物业的逻辑,人民大会堂也是违法搭建。这种逻辑不通!

退一步说,即使经过上述法定过程的认定,业主就是真的违法,也不构成根本性违反城市规划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一般性违法的,可以责令补办手续,严重违反的,才责令限期拆除。对业主为了小区整体安全安装的窗户,你物业的规定就可以以偷偷摸摸打砸的行径予以拆除?而且猖狂的声称“砸了白砸!”,你知道你面对的是地地道道的老会战么?你知道创业城是为什么而修建的么?你不是忘了本吧?

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居住小区规划设计偶尔会过分注重建筑密度、建筑容积率和景观设计等,而忽视了房屋最主要功能是使用,尤其是针对老会战的安全使用!安装应急的红按钮是为了什么?---老会战的安全。而你在c-45客厅外留下这样一个大窟窿是为什么?难道也是为了老会战业主的安全?

开发商注重建筑密度、建筑容积率,当然是源于其通过提高规划建筑密度、建筑容积率可以增加最终建成的房屋建筑面积,从而获得最大收益。开发商借助良好的小区景观设计,能够极大提高小区的质量品质,进而达到抬升房屋价值的目的。但是房屋最主要的功能仍然是居住使用功能c-45等户型的规划设计方面恰恰是严重忽视了这一主要功能。过分强调西班牙地中海风情,房屋结构中留下太多的设备阳台、露台等。面对如此众多无法使用而缺乏安全性的阳台、露台,你物业公司作为业主的管家来帮助业主合理合法协调处理、消除安全隐患与采光障碍可好?

2、设备阳台为公共部位,物业有权处置,业主无权处置:

〈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诠释了公共区域、公共部位以及管理权与归属权。社区公共区域的归属主要看开发商是否有独立投资,是否对此区域有独立的产权证明,如果没有那则属于全体业主。设备阳台如果是物业所称的公共部位,则当属此列。

另外更为重要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业主作为居住小区的主人,是小区事务的管理主体,对小区内的违法搭建处理有自治权。业主通过业主大会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全体业主自我管理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借助全体业主签订的《业主规约》,可以对小区内业主的违法搭建等等违反《业主规约》的行为进行管理、劝阻和制止。同时,业主委员会还可以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代表全体业主对于违法搭建等等违反《业主规约》的行为进行民事诉讼,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如果物业认为这个设备阳台不属于业主,那么作为独立的部分业主的房屋就构成了相邻关系,根据《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所以,真的作为公共部位,能够有处置权的依然是业主。如果物业你说业主无权处置,那就请你把这个大窟窿给我拆除,以便于依法排除妨碍。老会战业主们不需要你这个大窟窿!

3、砸了白砸?

水是有源的,树是有根的。砸了老会战的窗户就以为你就是老子了?现在是法治时代,法治社会,朗朗乾坤,还是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也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6条第1款的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你自己对照一下吧。在这个问题上,业主们有决心追究你到底!

退一步说,即使你的行为比较轻微,没有构成犯罪。那么,赔礼道歉与赔偿损失是你明智的选择和法定义务。

还有一个问题请您想清楚,业主才是您的衣食父母。从根本上说业主的利益才是物业公司的利益来源。皮之不存,毛将附焉?当前的物业公司中有业主们这样那样的亲属,如果因为物业公司原因,导致这部分人员的工作与生活受到影响,也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所以,从长远看,物业公司只有主动站到业主的角度思考如何提升服务质量,协助业主解决当下以及今后的相关问题,才是正确的选择。如果物业擅自进行所谓强拆,业主的安全与卫生需要问题谁来解决?今天拆了,明天必然还要安装,这个事情是不可逆转的。如果物业公司依然故我、一意孤行,双方的矛盾与冲突不可避免!

经历三年自然灾害考验,经历了艰苦卓绝石油大会战的老人家们,不是被吓大的,“砸了白砸”只是您一厢情愿不切实际的幻想。如果您依然不思悔改,铁了心的要与老会战业主公然做对,对您的这种挑战,业主们绝对接招。除了这次的打砸事件外,那些个人信息屡屡被出卖的行径、那种单独收取垃圾费如何操作的行径,会战的老人家与这所家园的业主是不会不追究的。

尊敬的领导,接连三次的打砸,砸碎的不仅仅是老会战的玻璃,更砸碎了老会战业主与物业员工对您起码的信任。作风问题是大问题,群众路线教育中的作风问题讨论您一定参加了吧?您的这种作风怎能让人尊敬?

您还是共产党的干部么?在进一步恢复党的群众路线、转变作风的今天,“砸了白砸”么?请您试试看!君等拭目以待之。

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

此致,并顺祝工安!

创业城老会战与业主

201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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