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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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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上海
主办律师

律师风险代理收费标准

其他2014-11-14|人阅读

1、风险代理具体收费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前提,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由承办律师在合理比例下约定。

2、法院的诉讼费及办案费仍应由当事人支付承担。

3、律师风险代理,可采取全风险代理和半风险代理两种方式,前者胜诉后一般按20-30%的比例收取律师费,后者需前期支付一定费用,待胜诉后按不高于20%的比例收取律师费。

4、风险代理仅涉及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民商事案件。不适用以下案件:

(1)刑事、行政案件;

(2)涉及身份关系的民事案件;

(3)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案件;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的案件;

(5)劳动争议案件;

夏烨律师作为沪上知名的诉讼律师,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需要,提供风险代理这一新型律师服务方式。具体内容如下:

1、风险代理具体收费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前提,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由承办律师在合理比例下约定,最低比例可达10%!

2、风险代理过程中,律师一般不收取任何费用,但法院诉讼费及律师办案过程中产生的调查费及差旅费等仍应由当事人支付承担。

3、风险代理范围一般仅限于诉讼阶段,若需执行到位,可在诉讼阶段完毕后,另行与承办律师协商,就该执行阶段风险代理重新办理委托手续。

4、一审阶段办理风险代理委托,最低可按照胜诉金额的15%收取风险代理律师费; 二审阶段办理风险代理委托,最低可按胜诉金额的20%收取风险代理律师费; 再审阶段办理风险代理委托,最低可按胜诉金额的30%收取风险代理律师费;

5、为保障风险代理费的落实,必要时委托人应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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