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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刚律师
张永刚律师
江苏-苏州
主办律师

出租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其他2013-08-16|人阅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200434 《关于未经消防验收合格而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认定其效力的函复》中的精神,房屋租赁合同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消防验收不合格,是否应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问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待:第一,出租《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规定的必须经过公安消防机构验收的房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应当认定租赁合同无效。 第二,租赁合同涉及的房屋不属于法律规定必须经过公安消防机构验收的,人民法院不应当以该房屋未经消防验收合格为由而认定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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