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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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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2009-2010年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及计算方式|

损害赔偿2010-04-03|人阅读

适用于从 2009530零时起至 201052924时所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曾一鸣律师(13138355856)搜集整理,如有疑惑,请及时联系。

1、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50×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年)×误工时间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若受害人系个体工商户、承包经营户应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其他自然人若能作此证明的亦应以近三年的平均收入为准,来计算每天收入状况;对无法举证的,由受诉法院所在地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同或相近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5、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150×住宿天数

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0×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20×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5×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5×伤残赔偿指数

惠州交通事故律师曾一鸣律师咨询热线:13138355856 QQ:44857776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麦地路花边岭风尚国际大厦1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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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计算公式

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4202.3×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4202.3×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4202.3×[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4202.3×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11、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

丧葬费赔偿金额=40775÷12个月×6个月

12、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0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20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5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5

13、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的计算公式

 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4、车辆停运损失费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15、精神损害抚慰金

侵害自然人健康权但末致残以及侵害自然人其他权利或法益有必要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统称为精神抚慰金;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依侵权人的过错、侵权行为的情节、影响和后果以及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程度并结合当事人双方的特定社会状况及加害人的认错态度等因素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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