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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一鸣律师
曾一鸣律师
广东-惠州
主办律师

离婚分割财产时,您应当知道的问题

离婚2010-10-05|人阅读

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律法规,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应当为夫妻共同财产: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3、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4、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5、一方或双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6、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8、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9、夫或妻一方为军人的,发放到其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10、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11、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离婚分割财产时,对上述夫妻共同财产的状态,您是否都清楚呢?如果不清楚,建议您聘请专业律师调查、取证,了解是否存在财产转移的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财产保全,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曾一鸣律师,男,1977年生,湖南大学法学院毕业,法学学士学位,现为惠州专职律师。本律师具有多年法务实践工作经验,现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已办理及管理各类案件达数百宗。本律师擅长处理各类型债权债务、合同、经济、劳资纠纷,已成功为当事人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取得了良好的效益。本律师毕业后均在惠州从事法律工作,熟悉当地司法环境。

业务范围主要有:民事、债务、工程款、房地产、仲裁、非诉讼法律事务、合同、婚姻家庭、继承、工伤、交通、劳动、医疗、见证等民事、经济纠纷及刑事辩护。

业务手机:13138355856QQ44857776;电子邮箱:zymls1977@163.com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麦地路9号风尚国际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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