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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海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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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阳
副主任律师

犯罪未遂成立的三条件

犯罪类型2023-07-26|人阅读

犯罪未遂成立的三条件有犯罪分子已经着手犯罪、犯罪未得逞、犯罪未得逞的原因不是因为自身原因而自动停下。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别主要有发生的时间不同、刑事责任不同等。

一、犯罪未遂成立的三条件

  犯罪未遂成立的三条件如下:

  1.犯罪分子已着手实行犯罪;

  2.犯罪未得逞;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未遂和犯罪预备都是犯罪的两种停止形态,一旦发生了犯罪未遂或犯罪预备的情况就意味着犯罪行为的终止,不能再继续达到既遂或中止状态。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行为。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创造条件的。一般说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按照刑法分则有关条文规定的客观要件进行具体分析。

  二、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别:

  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

  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

  3.行为结果不同;

  4.刑事责任不同。

  三、犯罪未遂适用死刑吗

  犯罪未遂不适用死刑。但如果犯罪情节严重的,相应的处罚还是很重。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最后,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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