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贷款罪的罪名为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骗取贷款罪表现形式是什么我国法律规定,其表现形式为:
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贷款的。
三、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的区别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在客观方面都表现为使用欺骗手段骗取贷款,区别点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对行为人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目的,或者证明其非法占有目的证据不足的,只能认定为骗取贷款罪。
法律快车提醒您,对于造成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重大损失的,一般选择认定骗取贷款罪,以突出犯罪行为的欺骗性和对金融秩序的严重危害性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