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刘圣海律师
刘圣海律师
安徽-合肥
主办律师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式

常年法律顾问2009-04-09|人阅读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式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式由法律顾问聘请协议约定,一般包括如下几种服务方式: 1、顾问律师定期到聘任公司服务,比如每月1-2次; 2、顾问律师通过电话、传真、E-mail与聘任单位联系,随时提供法律服务; 3、聘任单位人员直接到顾问律师办公室接受法律服务; 4、企业规模大,法律事务特别多的聘任单位,可以要求派顾问律师常驻聘任单位提供法律服务。 无特殊情况,聘任单位随时需要,受聘律师应该随时提供法律服务;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