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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述边作”应该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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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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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有着述而不作的传统,对于写作要求很严格。这导致了很多人终身不写文章,或只写很少的文章。当然,为了应付职称,为了对付各种考核,那种不经过头脑,胡乱摘抄文章的行为肯定应该受到彻底否定。只是,如果对自己太严,有思想有材料却因为怕不扎实不成熟而不愿或不敢发表,就应该稍微改变一下想法了。下面是本人在读到的一些现代名人关于此类问题的见解,更坚定了自己对此的看法。

日本著名的刑法学家西原春夫,其在《刑法的根基与哲学》一书的1979年旧版前言中谈到:他在经过了20多年刑法学的教学工作,虽然一直在思索刑法学中的一些基本问题,可是也一直没有自己的完整的答案。他原先认为如果非要自己来写不可的话,那么不到花甲之年是根本写不出来的。可是他内心又认为自己不应该逃避这个阶段的任务,对那些对刑法和刑法学感兴趣的人们来说,说清楚刑法学所立的人生观是他的一个义务。经过不断的思想斗争,他终于想到了一个折衷的办法。那就是把现阶段未成熟的想法直率地记录下来,客观地使之成书,以此作为他自己进一步思考的起点,同时向读者提供线索,大家一起来思考这个问题。(《刑法的根基与哲学》,【日】西原春夫,中国法制出版社,2017年版。)

与此类似,北大陈兴良教授在《阶层犯罪论的构造》一书的序言里也提到:该书作者车浩博士曾秉持必须等整个学术蓝图绘就以后再以整体性和体系性的面貌呈现给读者的思想。陈教授认为车浩博士的想法他不赞同。因为如此一来,不仅需要宏大构思,而且还要精耕细作,不假以时日,不可能完成。而学术对于一个学者来说,是一个路途遥远的跋涉过程,作为学术中人,我们其实并不能预知自己的学术能够走多远,达到什么境界。因此,我们只能走一步算一步,留下向前的脚印。陈教授还认为,一边思索一边出书,可以通过不同时期、不同年代出版的作品,在时间横轴上展示学术成长的历程。 (《阶层犯罪论的构造》,车浩,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

英雄所见略同。华东政法大学前校长何勤华教授在这方面有着同样的观点。其发表在法史网上的那篇《我的学术观》文章里,提到了要打破学术垄断,倡导学术面前人人平等,要注意学术规范的同时,顺带提及了写作不要等到条件完全具备才动手写作发表,否则有可能会让很多珍贵的思想丧失。他说:把专业基础打得扎实一点,把学术功底打得厚实一些这本身没有错。但是,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中国那种述而不作的传统应该要作出一些修正。应提倡学术界的广泛交流与合作,主张学术批评和反批评,主张学者之间的思想火花的碰撞。因此何教授主张可以边述边作,鼓励将不成熟的作品拿出去发表,他自己这些年也是这么走过来的。一方面,你将不成熟的作品拿出去发表,让学术界评头论足,比放在家里个人慢慢推敲,可能使其更快地成熟起来;另一方面,边述边作,将不成熟的东西拿出去发表,也可以增加学术积累,避免一些不应发生的损失。现代社会诸如交通事故、癌症等意外事件很多,如果不及时发表你的思想,有可能就失去了让别人了解你思想的机会。他还举他精通英、法、德、俄等好几国外语恩师李志敏教授作例子。说他有扎实的国学底子,很有思想,但由于平时遵循述而不作的传统,对自己要求严格,不爱发表东西。结果,当癌症夺取了他的生命时,他的学问就未能留给学术界。

正是在这样的思想支配之下,我愿意并敢于将自己的所思所想所得记录下来,供大家分享、批评,也留下笔墨供自己日后改进。(作者:程达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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