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刘爱国律师
刘爱国律师
河北-张家口
主办律师

律师应避免的八大烦恼!

其他2008-07-06|人阅读
各行各业都有烦恼,律师行业也不例外。为寻求快乐,减少烦恼,特归纳如下各项,提醒同行们调整心态,加以预防:
  一、案源不足和收入不公
很大的一基层法院,全年行政诉讼案不足十件,轮上律师代理的更是了了无几。其它案件当事人也习惯于找熟人、托关系,由此一来,当事人的支出就被熟人关系一层一层的剥掉,到律师手中的实际费用变得“骨瘦如材”、名不符实了。律师付出的努力与所获收入不成比例,反倒随时随地欠下人情账,久而久之也养成了看人脸色行事的不良习惯。少了钱、丢了人,还得违心地承认“关系硬”,小儿科吹成“通天神”,此可为第一烦。
二、取证繁琐和立案困难
辛辛苦苦找到案件相关证人,人家一句“不同意作证”,律师就会感到很无奈。苦口婆心劝说大半天,人家还是不签字。对这类问题权力部门都难办,律师就更对付不了了。所有的诉前准备做完了,赶上立案的不好说话,就得多费几番周折。要是遇到腻歪茬,不受理也不驳回,弄得律师哭笑不得,案件出不了手,当事人也不好交待,此可为第二烦。
三、行政干预和地方保护
“怕官”也算是国人一传统,只要领导打过招呼,正常的官司程序有了“画外音”,结果也就不难想象。不是“石沉大海”、“泥牛入水”,也是一拖再拖。如果异地办案,就更会让律师进退两难,律师身单力薄,法律也显无奈,此可为第三烦。
四、形式主义和盲目指挥
学习、讨论、会议、总结及培训很少在内行人的组织下进行,强制参加没商量。完毕之后还进行所谓的考试,全员按标准答案抄答卷。人人合格、个个过关,走完过场分道扬镖,劳民伤财倒使有人过足了“权”隐。律师赔了“时”、受了“训”,回过头来还是要靠自己打拼。组织者在没弄清如何管理自由职业者们之前,就已将这些人员呼来唤去折腾了个“六够”。其实,人们早就该好好想一想:办案中遇到的问题,有几件是通过上述场合解决的?辛苦和劳累中的律师们仅有的保障是定期或不定期的这些“活动”。心情还能够舒畅吗?可谓第四烦。
五、负担沉重和支出众多
市场竟争激烈,律师收入与其他行业相比明显落伍。除发达地区,全国律师的收入真实情况如何?难以令人乐观。而在收入难以提升的条件下,律师的各项支出却在不断增长,社会医疗保险费用年年增加,管理费用与其同步。加之其它摊派,内外交困令人不堪重负。有些人就要变着法子将负担转嫁他人,自觉的律师只能苦水肚里咽。可谓第五烦。
  六、权利受限和办案受阻
  律师的权利少的可怜,仅有的会见等权时常被剥夺,看看律师在侦察节段的样子和表情,再对照一下人家“大盖帽”的神态,人犯脸上的愁云却过早地浮现在了律师的面部。等待、乞求和期盼充分地显示着律师的身份和地位。刑事案的三阶段往往成了“过三关”,心态不佳,办案效果能不打折扣吗?可谓第六烦。
  七、无大本营和同行折台
  律师除了接受监督和管理,还要尽力维护着与合作单位的关系。很难找到真正能够依赖的对象,不得已实施单打独斗战术。而本应同病相怜同行又往往缺少同情心。你不见同行之间配合、支持、帮助的少了点,抵毁、贬低和拆台的多了点!没有大后方、缺少大本营,没有“娘家”与“婆家”,本应属于最可靠的同行却会有人在最困难的时候发难。作为最容易产生众叛亲离的行当,“好事不出门,坏事千里”,这样不就形成了“外扬家丑”的坏习惯吗?可谓第七烦。
  八、单方毁约和劳而无功
  讲诚守信的社会风气尚未完全形成,当事人今天信誓旦旦的表态,明天一觉醒来就要变卦。案件出现转机或遇到特殊困难,当事人很快快露出原形.赶上风险代理,律师不但颗粒无收还要搭上老本。亏损经营、白赚吆呵,费了吐沫、坏了嗓子,还算不上第八烦?
  原计划写出十烦,剩下两烦不再继续归纳下去了。原因是写下去烦,看下去也不痛快啊。博文应多给人们带来快乐,不幸让你看到了这些烦恼,一定要换个角度去理解哦。这样你就容易将这些东西抛掉、变烦为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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