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所涉相关知识问答
问:亲人涉嫌犯罪之后,作为家属,应该怎么办?
答:作为亲属,在得知亲人涉嫌犯罪后,首先应保持镇定、从容,接受亲人涉嫌犯罪的事实,不能因为亲人涉嫌犯罪,而就乱了方寸,甚至病急乱投医;其次,应就相关问题,向专业律师咨询,因为律师懂,且具有相关经验,而不应轻易相信社会上的一些人士的所谓承诺放人等说法,否则,则可能上当受骗,被骗取钱财,是小事,最重要的是,会耽误事情的处理。
问:亲人涉嫌犯罪后,作为亲属,如果打算请律师,则哪些亲属才有权请律师?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只有近亲属才有权请律师,这些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成年子女,及同胞兄弟姐妹。
问:亲属请律师时,应携带那些证件?
答:请律师时,应携带可以证明与涉嫌犯罪的嫌疑人之间亲属关系的证明,比如证明配偶关系,则需要结婚证件,证明父母子女关系,或同胞兄弟姐妹关系,则需要户口簿,如果无法提供户口本,对于农村户口,可以提供由村委会出具的并加盖所在地派出所公章的证明,对于城市户口,则可以提供由居委会出具的并加盖所在地派出所公章的证明。
问:律师收费有没有一定的标准,如果有,则这个标准是什么?
答:关于律师收费,广东省有统一的标准,刑事案件的处理涉及到三个阶段,即侦查阶段(主要是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和审判阶段(法院),收费标准分别是:(1)侦查阶段:2000-6000元(2)审查起诉阶段:6000-16000元 (3)审判阶段:6000-33000元。因时间或地域跨度极大、属集团犯罪和其他案情重大的、复杂的,可以在不高于上列标准的1.5倍的范围内协商确定收费。刑事自诉、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列标准执行。
问:什么叫保释,应符合怎样的条件才可以保释?
答:
◆保释,在中国称之为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应符合的条件:(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再者,受委托的律师,均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取取保候审。
问:什么叫缓刑,如何才能判缓刑?
答:
◆缓刑即对原判刑罚附条件地暂缓执行(不执行)。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问:什么叫假释,如何才能获取假释?
答: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问:刑事拘留一般是多长时间?
答:
◆侦查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问:案件一般多长时间才会从公安机关到检察机关,也即侦查羁押期限是多长时间?
答:
◆一般来说,自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之后,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即,案件两个月之后会到检察机关。但对于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问:案件一般在检察院停留多长时间,也即,审查起诉的时间一般是多长?
答: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问:法院一般多长时间作出判决?
答: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对于轻微犯罪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问:何谓监外执行,监外执行应符合什么条件?
答:
◆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可暂由罪犯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并由罪犯原属的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协助监督的一种特殊刑罚执行方法。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的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机关应当对其严格管理监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