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中的规定,饲养的动物对他人造成损害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因为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由此说明,对于宠物咬伤人或者遛狗不牵绳导致伤人的,宠物主人是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除非如果能够证明是因为受害者故意挑逗等行为致使宠物伤人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侵权责任。
部分地区对于遛狗不牵绳还作出了罚款或者暂扣违规犬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