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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超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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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我,还是救你妈”?一个二难命题的法律视角

离婚2009-06-29|人阅读
  恋爱中的女人常常半开玩笑地问自己的男朋友:“如果有一天我和你妈同时落水了,你是救我,还是救你妈?”,男友茫然不知所措。同样的玩笑也常常发生在妻子与丈夫之间。这虽然是个玩笑,但如果发生在现实中则是严肃的法律问题,笔者今天就此谈谈自己的看法。   其一,如果是母亲与恋人(尚未结婚登记)同时落水,从法律上说必须先救母亲,否则就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母亲与儿子之间具有法定的抚养救助义务,此时在母亲生死危亡时刻,如果儿子能履行该义务儿而不履行,则可能构成刑法上的不作为,一旦母亲因此丧命酿成惨剧,儿子置母亲死亡于不顾,主观上具有放任母亲死亡结果发生的严重过错,客观上造成了母亲死亡的严重后果,间接故意杀人的罪名有可能成立,可能难逃刑责。所以儿子必须先救助母亲,在救助母亲有余力的情况下,才可救助情深深,爱连连的恋人。此时,其与母亲之间属于法定义务,与恋人之间则属于道德或情感义务,泾渭分明,不可僭越。   其二,如果是母亲与妻子(办理了正式结婚登记)同时落水,从法律上说可以先就母亲,也可以先救妻子,救完一个后即便因时机延误而造成另一个丧生,也不构成法律责任。儿子与母亲,丈夫与妻子均构成了法定的抚养(扶养)救助法定义务,儿子对自己的妻子及自己的母亲都必须尽力救助,而不得放任,但法律亦不可强人所难,责人过苛!毕竟只有一个救助者,儿子此时分身乏术,无论其救哪个都是在尽法定义务,其主观上无法律上所要求的过错,所以即便造成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也不可能构成犯罪,甚至连违法行为也不可能构成。   可能会有人觉得很纳闷,此一时的彼一时,怎么就会有这么大的差别呢?这是因为该未救助行为如果构成犯罪则属于刑法上的不作为犯罪,但刑法上的不作为犯罪的构成必须要求行为人具有法定义务,只有此义务而行为人未尽到该义务,才可能构成不作为犯罪。呵呵,一个古老的二难命题,其实背后也暗藏杀机,法律的达摩利克斯之剑时刻高悬头顶,不可不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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