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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志强律师
范志强律师
山东-青岛
高级合伙人律师

法院办理退费或领取案款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其它2012-07-09|人阅读

青岛地区各法院在办理退费或领取案款时各有各的要求,需要材料不尽相同。一般来说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1、 生效法律文书(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民事裁定书)

2、 代为办理退费或领取案款的授权委托书。有的法院要求不允许律师代为办理退费或领取案款,要求办理人需是单λ员工并出具介绍信,如平度法院。

3、 若当事人为个人的,需提供其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单页;代理人亦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

若当事人为单λ的,需提供单λ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λ财务章的收款收据(最好同时加盖单λ公章),有的法院甚至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不同法院退费或领取案款时,给付支票的种类不同,如市北法院、崂山法院、即墨法院给付的是现金支票,市南法院、平度法院给付的是转账支票。若金额较小,法院有要可能直接发放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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