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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红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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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如何打交通事故官司

损害赔偿2012-11-27|人阅读

教你如何打交通事故官司

交通事故往往涉及到赔偿诉讼,本文主要从司法实务或者说诉讼的角度谈谈交通事故案件的相关注意事项,但愿能够对需要的人有所帮助。 第一:明确被告。在诉讼中,被告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起诉的被告不对,不仅浪费了时间、人力、财力,还达不到要求赔偿的目的。在被告的确定上,首先要把肇事司机列为被告,肇事司机是直接责任人,是他的过失造成了受害人的损失,所以应把他列为第一被告。其次,把车主列为第二被告。发生事故后要审查对方所驾车辆行驶证上的车主是谁,如果不是肇事司机本人,可以把车主作为第二被告一起起诉。但是原告应审查车主是否有过错,如果车主并无过错,车主亦不会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车主是单位,可以将单位一并作为被告。最后是保险公司,现在国家强制机动车辆投第三者责任险,只要肇事车辆投了交强险,保险公司就有义务对受害者理赔,故可以投把保险公司列为被告。

在现实生活中,乘客在乘坐出租车、公共汽车时,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到法院起诉赔偿的案件,乘客可以告出租汽车公司、公交汽车公司,也可以告对方的肇事司机。告出租汽车公司、公交汽车公司,不仅因为它是车主,而且因为当乘客乘坐出租车、公共汽车时就等于和出租车公司签订了一份承运合同,出租车、公共汽车司机有义务安全地将乘客送到目的地。他没有做到,就是违约。告对方的肇事司机,起诉理由是对方的行为构成了民事侵权。受害人可以提起违约之诉或侵权之诉。

第二:获取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认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定机关,虽然其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经当事人予以质证,不能当然成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但它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重要证据,在诉讼中,对于证明双方当事人各自应负的责任程度仍具有重要的意义。案件起诉至法院后,法院固然应当根据法庭调查的事实对事故责任进行确认,调查范围不受公安机关责任认定书的限制,但在通常情况下,当事人没有确凿证据推翻责任认定书的内容时,法院都会采信公安机关对责任的认定,并以此为基础确定有关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因此,当事人在拿到交通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时,一定要仔细看清责任认定内容。如果不服,要及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第三.赔偿项目 赔偿项目是一个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也是衡量律师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计算的过高是没有意义的,对方无疑会竭尽全力把高于法律规定标准的数字砍掉,我们不能寄希望于对方的大意而多交诉讼费(毕竟请求的数额太多也是要付出多缴纳诉讼费的代价的);计算的过低会让权利人吃亏,一般除非出现重大失误是不会出现计算过低的情形的,但实践中可能会露算个别不太重要的项目。简单的说,一个特定的人身损害案件,赔偿的数额一般是比较固定的,当然也会因为具体情况而有差异,但差异不应该过大,因为大家遵循的是一个法定的标准。以下是笔者处理此类案件使用的计算表格(笔者实际使用的计算表格比这个还要复杂很多,但是可能涉及到一些个人的理解问题,为避免争议,现将该表格删节成最简单的了,实用性变差了,但仍然不失原貌),本表格的计算实际不限于交通事故案件人身损害的赔偿计算,适用于一切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赔偿计算表格

序号

项目

计算方法

1

医疗费

凭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例诊断证明等证据材料,按一审法庭辩论前已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经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等未发生的,可将来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2

误工费(专指被害人本人的误工费)

=误工时间×收入。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按近3年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近3年平均收入的则按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

护理费

(=收入×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计算;否则按当地护工同等级护理报酬)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护理期限计至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不能恢复自理能力的,最长不超过20年。

4

交通费

相关凭票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

住宿费

该住宿费被害人本人产生的费用,不同于15项的住宿费

6

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

7

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

残疾赔偿金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算。60岁以上,年增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按5年计算。注意: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相应调整。即可以调低或者调高。

9

残疾辅助器具费用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10

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该项是客观标准,没有弹性。

11

被抚养人生活费★

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12

死亡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13

精神损害抚慰金

权利人为受害人本人或死者近亲属。

14

因伤致残者特有的

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3项

15

死亡受害人亲属办理丧事

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多项 实际发生的,以合理为限。注意与第2项的误工费相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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