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自2024年4月15日起,公安、检察院、法院有关人员、律师会见及其有关车辆、法院开庭家属,均从3号门通行,其他门不允许通行。
家属会见、到期释放人员,均从4号门通行,其他门不允许通行。
希望被关押人员的家属们能够知晓,并及时办理开庭、会见、接人等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