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肖中城律师
肖中城律师
四川-广安
副主任律师

2014年-2015年四川广安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损害赔偿2014-06-23|人阅读
2014-2015年四川省/广安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通知的规定,四川全省各地法院受理的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间在2014年5月1日到2015年4月31日期间的,适用以下数据进行计算: 1、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2,368元 2、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7,895元 3、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6,343元 4、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6,127元 5、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41795元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肖中城律师
您可以咨询肖中城律师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