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李女士:我丈夫在职期间由于患病去世,公司也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请问,我能要求公司赔偿吗?
广东展豪律师事务所张锋律师:根据劳动法及我省的相关法律规定,企业职工非因工及因病死亡后,企业也应向职工家属支付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生活困难补助金。因此,你是可以得到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