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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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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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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因工死亡也可要求单位赔偿

劳动争议2014-12-08|人阅读

市民李女士:我丈夫在职期间由于患病去世,公司也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请问,我能要求公司赔偿吗?

  广东展豪律师事务所张锋律师:根据劳动法及我省的相关法律规定,企业职工非因工及因病死亡后,企业也应向职工家属支付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生活困难补助金。因此,你是可以得到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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