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赵健律师
赵健律师
上海-上海
主办律师

通过中间人转款项,中间人收到款项后不转构成侵占罪

刑事辩护2020-03-27|人阅读

侵占罪根据其犯罪构成,是将合法保管的物品占为己有,那么如果将负责转交其他方的金钱占为己有是否构成侵占罪,也构成侵占罪。

公司在业务交往过程中,约定将款项打给某公司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再转给某公司的另一负责人,如果某公司工作人员在收到款项之后直接占为己有,那么该工作人员就涉嫌侵占。

司法实践中,侵占属于自诉案件。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直接起诉,身份为自诉人。同时也需要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财物交中间人保管的证据,和被告人侵占的故意。

证据包括自诉人的自诉,证人证言,监控录像,录音,聊天记录,通话记录,报警记录。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赵健律师
您可以咨询赵健律师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