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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福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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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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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淄博社保基数、工伤基数、独生子女一次养老补助基数确定

诉讼2017-07-04|人阅读

2017年6月28日,淄博市人社局在其网站先后发布三个通知,分别是《关于公布2017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关于公布企业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助计发基数的通知》、《关于2017年度参保单位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通知》。

根据上述文件中的规定:淄博市2017年度职工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178元、上限为15891元。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时,按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100%自主选择缴费基数。

按照60%的缴费基数是3178元。

按照80%的缴费基数是4237元。

按照100%的缴费基数5297元。

工伤待遇中与职工平均工资相关的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及丧葬补助金。

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时按照每月5091.33元计算。

丧葬补助金按照30548元计算。

按照上述标准2017年度企业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助为1832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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