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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纠纷案件需要提交哪些证据?

公司法2011-08-12|人阅读

股权转让纠纷案件需要提交哪些证据?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黄和清 13377855815

为了便利当事人顺利进行股权转让侵权诉讼,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同时提高人民法院审理股权转让侵权纠纷案件的工作效率,笔者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结合自己10余年来的律师实务经验,就股权转让侵权纠纷案件应提交的证据归纳如下,希望对人们有所裨益。

一、 证明当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

本;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登记资料,如《工商营

业执照》副本、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公司注册登记资料、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法律关系成立后有变更的,应提交登记机关

出具的变更证明。

二、 证明股权转让合同成立的证据

1、股东同意转让(出资)的证据;

2、当事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和《公司章程》。

三、 证明股权转让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资产评估报告、验资报告等;

2、出让或接收股权(出资)的证明。如给付、接收转让股款,

公司出具的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出让方将公司的管理权转移给受让方的证据等;

3、工商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资料。

四、 提交诉讼请求的计算依据

1、支持诉讼请求的有关计算方法及计算清单。如本金、利息、

违约金、赔偿金的计算清单;

2、当事人认为应当向法庭提交的其他证据。

者:黄和清,系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水果湖洪山路64号湖光大夏9楼(湖北省委大院对面)

编:430071

机:13377855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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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027-87896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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